原标题: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聚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月28日召开的济南市农村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确定了2014年济南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全市农业增加值将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将增长10%以上。
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引导农民股份合作经营实现农产品网上交易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彻底清理农村“三大堆”
建设20万亩保供菜田
粮食生产依然是我市今年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依靠科技力量、主攻单产,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粮食储备不断增加。
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到2017年,全市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20万亩,商河县建成吨粮县,章丘市、济阳县、长清区基本达到吨粮县标准。围绕保供、高端、高质、高效,制定完善应急保供菜田和优势主导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10处近郊应急保供基地、20万亩保供菜田和30个市级蔬菜标准园建设。
完善提升一批农贸市场
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向集散型、综合性市场的改造升级,完善提升一批农贸市场,新建扩建一批社区菜市场,重点打造一批名牌农产品专营店,鼓励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选址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对接等各类直销模式,鼓励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完善产销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民收益。
试点农村集体资产改制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之外的集体土地,作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城中村、近郊村、农村新型社区、集体经济强村,先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改制试点,建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量化为受益农户的股份。严格落实农民对农村集体资产和收益的分配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让农村土地流转起来
建立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有偿、规范运作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根据土地区域、经营用途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在保障集体土地农民家庭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协调服务作用,通过依法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分散经营向成方连片的规模经营转变。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营。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
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病险水库塘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狼猫山、大站、石店等中型水库,柴庄闸、四干入清闸等水闸和80座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积极推进济西湿地、平阴玫瑰湖、章丘白云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加快宜林荒山造林步伐,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中幼林抚育20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8万亩,新育苗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为2015年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
2014年市、县两级分别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彻底清理农村沟壑塘湾、农村垃圾临时堆放点和村内“三大堆”;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运行机制。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活动,自2014年起,市、县各级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同时整合和统筹使用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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