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诚意金交时容易退时难
马先生要求退款,开发商一拖再拖不给办
2013年底,市民马先生在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项目部看好一套房源,并且与对方签订了商品房诚意金协议,交了3000元诚意金。协议签署之初该公司承诺,若不购房可以退还马先生所交的3000元诚意金。但是当马先生决定退房的时候对方却称总部已经下发通知,正在清理房源,不能退款。对此,律师表示,诚意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公司应该退还给马先生。
团购买房先交3000元诚意金
2013年11月份,市民马先生去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项目部看房子,销售人员称,他们公司正在搞交3000元抵30000元的团购活动,只要凑够一定的人数就可以享受交3000元抵30000元的优惠政策。
“我老家是安丘的,虽然现在在青岛工作,但是以后肯定还是要回潍坊定居的,所以打算在这边买套房子。相对而言这边的房价不是很高,而且3000元抵30000元的团购活动确实比较诱人。于是我就跟他们签订了商品房诚意金协议。”马先生说,签协议时对方承诺如果参加团购的人数凑齐了,这3000元可以转为定金,如果参团人数不足,或者不想购买房子了,他们可以全额退款。他当时觉得活动比较优惠,而且不想买房了诚意金可以退还,就报名参加了团购。
几天之后,马先生打算去交全款买房,对方却表示不能签合同也不能开收据。
“我在青岛上班时间不是很自由,来回也很不方便,就提前打电话跟对方沟通并咨询可不可以周六下午直接去交全款买房,对方开始说可以。但当天上午11时许,对方又说周六只可以交钱,但不能签合同,也不能开收费收据。”马先生说,他不能接受交了全款对方却不签合同不给开收据,就没有去交钱。
不想购房却被告知不能退款
之后,马先生就向对方提出不想购买了,要求退还3000元诚意金。一开始工作人员称同意退钱,但需要走公司财务程序,要马先生等几天。后来再联系时工作人员就一直在推脱,最后竟告诉马先生3000元诚意金不退还。
“我说要退房的时候,对方承诺可以给退款,开始说尽量在去年年底把钱退给我,但后来就没信了。我想到了年底他们工作比较忙就没有一再催他们退款,可等年后我打电话追问什么时候退款,他们还是敷衍我,最后就直接跟我说公司总部下了通知,这个钱不能退。”马先生说。
马先生认为,对方应该退还他所交的3000元诚意金。他当时签署的是购房诚意金协议,而不是认购协议。而且协议签署之初,对方曾承诺不购房可以退全款。另外,他最终没有购房的一部分原因是对方造成的。他们之前许诺周六可以办理购房手续,但却在马先生准备交钱的时候突然说不能办理,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
“他们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我甚至怀疑购房之后对方能否提供基本的服务,所以没有了购买意向。当我提出不再购买后,主动跟对方沟通过很多次。他们开始承诺可以退还这3000元诚意金,之后却反悔,我认为对方出尔反尔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马先生说。
诚意金已被开发商转为定金
对此,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项目部一名赵姓客户主管表示,最近总部下发通知正在清理房源,交了钱而没有购房的一律不退。马先生交的诚意金已经转成了定金,而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具体负责这个事儿的同事已经辞职了,所以他们当时怎么商定的我也不清楚。但是这个钱按规定是退不了了。”该客户主管说。
“因为公司内部很多事情不太好协调,对此我也感到很委屈。3000元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我也想把这个钱退给他,但是心有余力不足,这个钱又不是进了我自己的腰包。”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项目部一名葛姓经理说,这几天他要出差,等回来之后再跟马先生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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