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贯彻济宁市政府《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落实好2014年度县市区大气质量考核工作,在各县市区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之前,对未安装或大气自动监测站未正式运行的县市区采取手工监测的办法监测。
兖州区环保监测站按照《济宁市县市区大气质量考核监测实施方案》要求,于3月31日赴曲阜市进行样品采集工作。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三个项目。接到通知后,监测站立即组织人员对大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及气象参数测定设备进行运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为保证采样体积的准确性,对每台采样仪器进行自校,做好纪录,保证采样顺利进行。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