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政策驱动监管带动,不断加大节能建设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认真开展建筑节能检查,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推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部按照节能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实行节能产品备案制度,凡是未取得省节能产品认定证书、未进行市级节能产品备案的一律不准推广使用。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控制,把节能设计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工程建设中,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工作管理制度。
坚持“堵疏”结合,墙改“禁实”常抓不懈。坚持一手抓禁实,一手扶持新型墙材的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及建筑节能监管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新建建筑做了进一步的要求,严格规范了监督程序。同时,加大墙材应用检查验收力度,凡新开工程都要将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并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毕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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