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金乡县司法局创新建立法律服务诚信考核机制,积极引树法律服务诚信新风。
定方案,确内容。制定基层法律服务诚信机制建设考核办法,按照统一标准、全面考核、量化指标、评定等级、适度奖惩的原则,将队伍建设、执业活动、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队伍精神风貌等方面进行细化和整合,考评标准和考评内容明确量化到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每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并建立个案查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违反诚信规定的行为受到及时严肃的查处,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机制建设。
立承诺,严考核。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所分别签定诚信执业承诺书,切实增加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章和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律意识。根据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诺内容和考评标准进行考评,其中同一基层法律服务所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违反诚信规定行为的、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违反诚信规定行为的、违反诚信规定行为发生后,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不及时向金乡县局报告的,加倍扣分。
强运用,重奖惩。强化诚信考评机制的结果运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年终考评前二名的法律服务所为先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级的取消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年参加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对被评为不合格级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责令其写出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给予暂缓办理年度检查、年度注册手续。(杨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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