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济宁市人社局按照“提升年、显效年”的总要求,以年初确定的6个方面16项改革事项为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全省就业工作考核迎查工作,2013年我市就业工作考核和扩大就业群众满意度分别取得了全省第4名、第5名的好成绩。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成立了由人社、发改、经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定期沟通联系,摸清重大项目用人需求,及时为其发布招聘信息、开展岗前培训。市人才市场为万达项目量身定做了2场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岗位340个,吸引我市及周边市1600余名求职者到场应聘。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举办了两期就业政策惠企业宣讲培训班,120余家企业参加;制作播出了12期“就业服务进万家”电视节目,启动了“就业便民服务牌进万家”工程,扩大就业政策的知晓率和普惠面。利用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机遇,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2亿元,深入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行动,一季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亿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市人才市场和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55场,累计进场招聘的用人单位5540家,提供就业岗位10.2万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4.3万人。其中举办的第六届全国硕士生双选会,1800余名硕士研究生入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1100余人。
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市政府关于社保基金一票征缴办法,会同财政、国资、经信等部门认真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557万人,医疗保险245.4万人,工伤保险89万人,失业保险71万人,生育保险67.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征缴基金26.6亿元。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部署启动了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落实居民基础养老金自然增长机制,从1月起,全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以上。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工作,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建立全市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政府召开了整合工作会议,目前市直和县市区已完成新农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和信息系统的移交工作。
人事人才工作。在公务员管理方面,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激励全市公务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收入分配方面,完成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调整审批工作,出台了津贴补贴待遇适当向乡镇一线倾斜的政策。在军转安置方面,市人社局被省人社厅推荐为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在人才开发方面,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站日常管理,启动建立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对进站博士实行“双入站”管理,享受国家博士后相关待遇,调动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双方积极性。深入企业摸清人才需求,编制了人才需求目录,172家用人单位申报需求人才2256名,56家用人单位申报创新创业团队84个,在局门户网站和国内52所知名高校进行了发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社部批准我市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市级分库。
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农民工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建立了“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为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分别与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人社、监察、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宁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办法》,对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细则作出了具体规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抓手,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企业达到7093家,职工45.5万余人。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44起,为劳动者补发工资3233万元,补交社保费3.2万元,退还押金1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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