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拒绝快处快撤首张罚单开出 罚款200元扣留车辆
4月1日至15日,济南接警符合快处的交通事故944起,占事故总数的49.71%;符合快处要求且采用快处程序处理的905起,快处率达95.87%,市区高峰期拥堵报警电话起数下降30.2%。
交警对拒绝快处快撤驾驶员开罚单。(济南日报记者 崔健 摄)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拒不撤离现场,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今天,济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对拒绝快处快赔的驾驶员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上午9点半左右,在北园高架路由西向东方向航运路上口东150米处,一辆红色轿车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一辆白色轿车。事故发生后,两车车主在近20分钟的时间内未采取撤离措施,导致北园高架西向东大面积拥堵。据处理事故的民警介绍,由于后车车主对快处快赔程序不了解,因此没有及时撤离,造成北园高架路大面积压车。随后,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
4月1日,《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通过交警部门对实施半个月的情况分析来看,4月1日至15日7:00-9:00、17:00-19:00(高架路全天)时段共接交通事故1899起,其中符合快处的944起,占事故总数的49.71%.符合快处要求,且采用快处程序处理的905起,快处率达95.87%,市区高峰期拥堵报警电话起数下降30.2%.
为更好地宣传快处快撤理念,济南交警对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采取快处办法处理事故的驾驶人,一般采取宣传和警告的执法方式,但仍有个别驾驶员拒不使用快处程序。交警部门决定,从今天开始,对拒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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