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通讯员 满正峰)近期,为巩固封山禁采效果,嘉祥县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从一切细节、一切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出封山禁采“三防、三责、三管制”的新路子。
抓好三项工程 提升预防盗采水平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盗采。在石塘口、必经路口安装视频监控,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采用无线传输、太阳能供电、高分辨率红外摄录相机。由国土部门对全县山石塘底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视频监控安装地点、位置、数量,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安装实施,把视频监控纳入公安机关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公安视频大厅、乡镇国土所两级视频巡查,数据同享。目前,公安、国土部门正逐一勘察确定监控安装位置。
石塘岩面喷漆标识防盗采。石塘开采面统一喷漆标识,为山石资源交易、运输市场管制创造条件。国土部门在去年完成喷漆9000平方米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人员接茬进行。同时,对有违法盗采情况的石塘采取破坏性保护措施,利用勾机冲击锤冲钻、炸药微型爆破对开采面进行破坏,大幅提高再开采成本,达到抑制盗采的目的。
对石塘截路封堵防盗采。对上山通道、石塘出入口实施道路封堵。国土部门根据南部山区石塘开采情况,进行实地勘察,以乡镇为主体组织施工单位、人员,逐山、逐石塘进行,对禁采矿区落实挖沟断路、石塘出入口封堵措施。
明确三方责任 全面落实监管措施
落实村级责任。灌制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标语和指挥部提出的“七个凡是、十五个一律”上墙等多种形式,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举报,表明县委、县政府决心,形成浓厚氛围。目前宣传磁带、上墙内容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落实乡镇责任。签订责任书,把封山禁采工作作为包村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负责对原塘主进行教育,一方面发动群众监控盗采违法人员。
明确县级部门责任。进一步强调国土部门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赋予联合执法大队对违法行为、赃物石料的处理权、对封山禁采工作的行政指挥权,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三项机制 围堵违法盗采活动
实行山石资源交易管制。由工商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山石资源交易实施管制,严格管控外来石料交易。对收购盗采石料的严肃查处。
实行山石资源运输管制。对合法企业运输车辆发放《山石资源运输准运证》、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严格监控管理; 对无《准运证》运输石料的车辆,在马集、纸坊、卧龙山等地设立固定和流动稽查站点,严格依法查缉,依法处理。
实行山石资源入境管制。对流入该县的外地山石资源运输交易车辆,实行提前提报审批、交验合法开采证明、追缴山石资源税款,发给一次性《准运证》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违法盗采活动蔓延势头。
<--/enpcontent-->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