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齐鲁网4月22日讯(枣庄台记者:张亚伟 枣庄市中区台记者:刘复成)近日,有市民反映,中午下班的途中经解放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有不少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对交通信号灯熟视无睹,直接从马路中间穿过,记者随后做了一番调查。
针对闯红灯这种现象,记者来到反映问题的解放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做了一个实验,实验结果显示在16:33到16:34这短短60秒的时间里,共有19次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发生,这些市民不顾个人安危“奋勇”闯过红灯。
“我觉得闯红灯的行为非常不负责任,特别是看到座位上带着小孩还闯红灯的人,不为自己也要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呀,太危险了,就该像罚汽车闯红灯那样,对那些骑电动车闯红灯的人严罚,看他下次还敢不敢。”记者采访了正在等红灯的市民秦先生。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现在主要以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分发宣传单为主,还没有对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处罚,虽然有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但罚款毕竟不是最终目的。现在有些闯红灯的人存在着从众心理,明知是红灯,但是看到别人都过了,于是就跟着过去了;还有不少人存在着赶时间、无视交通规则和耍酷心理,他们连红绿灯望都不望,一看有空当可以过去,就直闯,不理别人死活,这给交通安全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执勤民警告诉记者。
17:30正值下班高峰期,也是过往车辆比较多的时候,记者看到在这个路口的多个方向都配备了协警,配合交警疏导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闯红灯处罚由交警进行,我们是来配合执法的,不少骑电动车的人闯红灯,我们让他停下车,人家根本不当回事,该怎么闯还是怎么闯,该怎么走还是怎么走,我们上前把他拦住,还和我们吵,所以我们尽量避免跟行人有肢体冲突。”现场的一位协警向记者解释道。
杜绝闯红灯,既需要交通运行环境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学,也需要非机动车、行人等各类交通主体主动遵守法规。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并不是难事,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推动者,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改掉一些小的不良习惯,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生活常态,慢慢地人人都能自觉做到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就能创建出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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