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著名的中国大蒜之乡,拥有冷库企业众多,为深刻吸取上海“8.31”和乳山“11.28”液氨泄露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文件和全市液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正视问题,反骄破满,盯住隐患不放松,强势关停不手软,组织精干力量,仅用两周的时间就依法关停超期服役、设备陈旧、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涉氨冷库企业80家,确保了涉氨冷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关停任务。根据涉氨制冷企业“三个一批”要求,结合前期冷库专项治理情况,印发了《关于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冷库实行强制关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冷库关停的工作原则、法律依据及关停措施、范围和时限,采取先易后难,分两批有序实施强制关停。
加强市场调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大蒜种植面积和现有冷库存量吨位进行调研,并请有关专家对存储市场进行预测,认为关停80家冷库绝对不会影响大蒜的储存量,不会波及到大蒜及蒜薹的价格,不会影响蒜农的切身利益。同时还就关停不安全冷库一事对社会稳定的风险和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为,近年来由于冷库逐年增加,一些陈旧冷库超期服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强制关停这批冷库是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不会造成信访稳定问题。
强化属地责任,严格关停程序。明确冷库属地的镇街是关停的责任主体。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由书记、镇长(街道办主任)亲自指挥协调,并由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供电所等组成班子专门配合。并明确关停程序,在下达关停通知书后,张贴金乡县政府冷库关停通告,现场进行音像取证,对能够立即关停的冷库由当地供电所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对冷库内存有货物的,责令冷库企业三日内转存或清理完毕,三日后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停止供电。对关停冷库的残存液氨,由镇街政府监督企业进行专业安全处置,防止关停后液氨泄露。
讲清政策,强势执法。对确定关停的冷库,镇街政府提前通知,由镇街分管领导和安监站长靠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阻碍依法执行关停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确保了冷库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造舆论,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的宣传和舆论作用,让冷库企业主意识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冷库危险和危害性,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冷库的安全隐患,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及广大冷库业主的理解、监督和支持,为不安全冷库关停工作营造浓厚的政策宣传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有效促进了关停工作的顺利进行。(郝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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