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凤宣
气温走高,“烧烤”火爆。街头、路边“烧烤”,已成当今济宁城区的一大“景观”。岂料,眼下“景观”又有新发展,一些烧烤摊点居然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居民小区。
“烧烤”进小区,给个别食用者带来了方便,但同时也给宽大居民带来了环境污染。夜幕降临,烟雾缭绕,焦煳味呛人刺鼻,喧闹声不绝于耳。开窗通风,本是盛夏人们驱热的首选之道,但因楼下的“烧烤”,居民不得不紧闭门窗;天热难眠,本是盛夏人们唯恐难拒的“天灾”,但因楼下的“烧烤”,居民更是难以入睡。
如果“烧烤”速战速决,人们尚可忍耐,但有的“烧烤”作业到五更半夜,有的则通宵达旦。更令人瞠目标是,“烧烤”收摊,铁签、污水、啤酒瓶、餐巾纸、一次性筷子,满地皆是,一片狼藉。
“烧烤”,作为个人爱好,别人也不好说什么。为满足这些人的特别需求,“烧烤”似乎也不应当绝迹。但为了大多数人的健康生活,“烧烤”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城市管理法》、《工商管理法》的请求店内经营、持证经营。做到这一点,光靠烧烤经营者自律恐怕不行,卫生、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假如一家执法,后果不佳,联合执法,定能“药”到“病”除。“烧烤”扰民不可疏忽,有关部门应尽早还宽大市民一片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