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报名后,本人务于2014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审核时间为9:00--17:00)携带《2014年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身份证、户口本(带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页、索引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西大厅(昌润南路,中银路口南300米路西聊城市工商银行北邻)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凡未经目测和资格初审者,审核不予通过。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聊城市其他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2日-6月3日(审核时间为9:0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2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照片同一底板)3张。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29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报考者须参加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2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