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和高某某同为王庄镇白石桥村村民,且两家为邻居。2014年1月,双方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产生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积怨越来越深。2014年4月底,高某某借故将高某某打伤,高某某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并且耽误了上班时间。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争吵、协商无果。 万般无奈他们来到“和为贵”人民调解室请求调解。调解员针对他们反映的情况,又走访了左邻右舍,对他们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耐心细致、几次三番地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打人方高某某答应赔偿被打方高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000元。两人相互道歉,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这个镇根据曲阜市委曲阜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村村建立“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由村支书兼任主任,并配备3-5名深谙农村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吸纳具有较强法律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法律工作者参加。调解室运行中,在群众发生纠纷时,调解委员会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式,运用调解技巧,情理结合、依法规范调解纠纷,促使矛盾双方消除隔阂,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据统计,全镇各调解室调解矛盾纠纷三十余件,预防纠纷十余件,防止民转刑三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付崇敬 李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