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伤四级以上的鉴定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作出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
8.六级以上残疾军人,须提交部队颁发的六级以上伤残的《伤残军人证》。
9.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且仍从事该项工作的,由工作单位提供证明。
10.兄弟两人及以上只有一人有生育条件的,须由村(居)出具其他兄弟无生育条件及未收养证明。 (记者李永明)
济南简化生育证审批程序 办生育证不用书面委托
齐鲁晚报讯(记者 刘雅菲) 9日,济南市人口计生委印发《济南市生育证审批工作规范》,明确在济南市办理生育证时,凡是外市委托济南市办理,或者济南市内部县(市)区之间相互委托的,不再要求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济南市委托外市办理的,按照外市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据济南市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展永生介绍,办理生育证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在三类地方办理。办理的首选是女方户籍地,第二类情况是,如果女方户口不在济南,但是丈夫的户口是济南的,并且女方长期和丈夫生活在济南,这样也可以到男方户籍地进行办理。第三种情况是,女方的户籍地不在济南,但是女方在济南有工作单位,而且单位已经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和地方签订了计划生育协议书,也可以由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受理,由单位所在地县区审批。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规定,女方户籍在济南的,可由女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所属(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其中,女方户籍地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不一致的,原则上采取委托的方式,优先由女方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单位属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女方户籍在外市,男方户籍在济南,女方计划生育信息属于济南管理的,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由女方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单位属地)的乡(镇、街道)受理,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为了方便市民办证,9日印发的《济南市生育证审批工作规范》明确,凡是外市委托济南办理,或者济南内部县(市)区之间相互委托的,不再要求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济南委托外市办理的,按照外市要求办理委托手续。需要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的,女方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女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具《办理生育证委托书》。
9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口计生委获悉,对于"单独二孩"是否办证的处罚是有时间节点的,时间节点之后符合二孩生育条件且在二孩出生前提出申领要求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审批办证;二孩出生前未提出生育证申领要求的,不予发放生育证,按违法生育处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不少符合政策的夫妻都在这一阶段积极备孕。
5月30日,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对外解释说,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时间为节点。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决定》正式生效之间,单独夫妇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9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口计生委获悉,这一不处罚的决定,只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办法,而并不是办理生育证工作的常态。据了解,《济南市生育证审批工作规范》明确规定,符合二孩生育条件且在二孩出生前提出申领要求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审批办证;二孩出生前未提出生育证申领要求的,不予发放生育证,按违法生育处理。也就是说,即便是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也一定要在孩子出生前,向有关部门申领生育证,否则就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