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6月11日讯(记者 殷明姝)日前,山东省政府确定在2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对此,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山东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4年至2016年,试点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
目标: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县的总体目标是:综合实力显着增强,发展质量效益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走到全省前列。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90%以上的县除外);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
试点期限为2014-2016年,实现"面上推开、点上突破、融合互动"的良性发展。2014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政策措施到位,组织机构健全,社会认可度高;2015年,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开放合作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2016年,试点任务全面完成,相关领域发展成效显着,引领带动作用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任务:人均财政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
本次试点确定了城乡统筹、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园区经济、镇域经济、民营经济等6项任务。试点县将鼓励各种方式的人口聚集和新型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居民在就业、养老、社保、教育、公共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逐步享受平等待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完成省年度计划安排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人均财政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逐年增加。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重要区域生态功能得到严格保护,年均新增造林合格面积稳定增长,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累计主要污染物削减率达到80%,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空气质量指标达到优良天数占比持续提高且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天蓝、水清、地绿的优美生态环境。
资金:每年安排每个试点县不少于2000万元
据了解,将从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每个试点县不少于2000万元,在省对各市的切块资金中予以安排,并按照规定的投向用于试点县建设。相关市应积极组织试点县重点项目申报,落实配套资金。国家和省安排的专项资金重点向试点县倾斜,提高省级配套资金和省补助资金比例。
附各试点县具体任务分配:
即墨市、寿光市、荣成市、邹平县重点围绕城乡统筹开展试点,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走到全省前列;
淄博市临淄区、龙口市、新泰市、日照市东港区、茌平县重点围绕转型升级开展试点,在转方式、调结构、培植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上创出新经验、走出新路子;
泗水县、蒙阴县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开展试点,贯彻主体功能区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创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
章丘市、诸城市、沂水县、齐河县重点围绕园区经济开展试点,着力壮大园区经济,促进集约集聚发展;
莱州市、广饶县重点围绕镇域经济开展试点,以县城和重点镇建设为突破口,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做大做强镇域经济;滕州市、邹城市、莱芜市莱城区、菏泽市牡丹区重点围绕民营经济开展试点,做强载体,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在培育民营经济发展上走到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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