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6月25日,俄罗斯上议院通过了议案,表明在征得俄罗斯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当地金融机构可以向美方提供这些信息。
张庆表示,预计中国与美国不久将签署双边协议,以解决国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问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大部分在美国设有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实体的中国大陆金融机构,此前都经由在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京岛等第三地的实体投资美国,因此将适用于这些地区与美国之间签订的协议。
个人应当合理避税
相较之下,非金融的外国实体受到的约束则略小,仅要提交拥有股份或权益超过10%的美国人或企业的名单。同时,由于美国上市公司管理相对严格透明,按照FATCA的规定,非金融类的在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则是例外,不用满足这些要求。不过,如果这家企业是在美上市的外国金融机构,则仍然需要满足FATCA的合规要求。
随着FATCA的生效,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越来越高。而作为该法案的直接目标群体之一,拥有美国国籍的移民与握有绿卡的永久居民,则料将花费一定的成本进行合理的避税策划。
“作为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必须向美国税务机关申报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FATCA法案进一步要求一些特定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报税时需要另填一份表格,具体申报本人的一些特定的海外金融资产。”张庆表示。
不过他强调,由于各国都有一些避免重复课税的协定,在很多情况下披露这些财产并不意味着会再次交税。
在FATCA的“威慑”下,不少绿卡申请者在申请前就早已开始进行税务策划,通过建立信托基金转移财产所有权等诸多方式,将其海外资产与个人身份做切割,合理避税。
“实际上FATCA强调的是披露而不是增加征税,也并非意味着一个新的税种出现。这只是表明美国政府在打击海外偷逃税的问题上,手段将变得越来越多。”张庆表示。(编辑 李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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