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日,王某某等三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刑。其中,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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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毒腐竹"加工点日产上千斤 老板获刑12年(2)
时间:2014-06-30 12:37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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