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据《齐鲁晚报》报道,被交警部门查获,宋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撤销假释裁定,数罪并罚获刑三年。
2014年6月4日,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现一辆悬挂假牌的奥迪轿车停在路边,后排座椅上还放着警用手铐、反光背心和多副车牌,随即将该车查扣。随后,自称车主的男子宋某到微山县交警大队领取车内物品,民警要求其出示车辆合法证件时却拿不出来。经过查验,民警发现该车系枣庄市薛城区的被盗车辆。面对民警,宋某称该奥迪轿车是花15000元从一狱友手中购得,没有任何车辆手续,就是图便宜。民警还发现,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现正处于假释期。
微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车辆,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于宋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