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山东省济宁市环保局日前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规模环保专项行动。
济宁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检查整治、督查和总结4个阶段,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迅速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域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集中检查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攻坚战。
济宁市环保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一律取缔。
同时,加大对水泥行业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 踪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