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以“四个对接”为突破口,拓宽“六五”普法及法治建设渠道,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对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阵地作用,把法律援助融入普法体系,把普法教育贯穿于法律援助始终,以典型案例作为鲜活教材,以援助案件的解决过程作为普法宣传的载体,在实施援助中普法,在普法宣传中开展法律援助。截止到6月份,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结案299件。在工作中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释疑解惑,宣讲法律。通过法律援助宣讲法律,既让困难群众得到了法律救助,又增加了他们的法律知识。
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对接。将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有机结合,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450个,专(兼)职调解员1350名,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在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群众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得到不断提升。
社区矫正与普法宣传对接。宣教科联合社区矫正中心和10个司法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制讲堂”教育活动,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遵法守法意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区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共计500余名,重新犯罪率为零,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法律服务与普法宣传对接。区司法局要求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努力做好普法工作,力争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一片群众、维护一方和谐稳定。全区现有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近1500人,他们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每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000余件,直接接触各界群众近10万人,占全区人口的20%。区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法律服务单位纷纷把普法培训纳入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确保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会宣传法律知识、会解答法律咨询、会进行法律引导、会依法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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