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兖州区司法局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全部进行回访,回访率达到100%,大大高于省司法厅要求的20%的回访率。
回访活动主要采取电话回访、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回访的主要内容有: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进行评分,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法律援助案件判决结果履行情况(自动履行、未履行、是否申请执行),受援人通过何种方式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是否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对今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等。
上门回访过程中,回访人员向受援人发放援助联系卡,介绍法律援助制度、程序、范围等内容,在回访的同时对法律法规及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宣传。100%回访制得到了广大受援群众的一致欢迎,兖州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郑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