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分配使用是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到位的关键和核心,为了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按照“两个办法”要求,我们紧紧围绕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准入、抽签分配等重要环节,严格落实“四审核、两公示”制度,社区、街道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层层把关,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
建立家庭基本情况认定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统一实行公开抽签分配,分配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4年益民经济适用住房414户,利民廉租住房183户、幸福公共租赁住房130户已分配入住,兴民小区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正在进行资格认定阶段,即将启动分配上房工作,美好家园等各类保障性住房正在申报阶段。(张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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