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2014年8月25日 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济宁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委员47人,市委候补委员8人。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马平昌作了重要讲话。
全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对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专题研究部署。
全委会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定位,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科学分析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落实“两个责任”作出全面部署,对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全委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地抓教育、抓惩处、抓制度、抓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素质能力、工作作风都有了很大进步,全市上下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作风建设任务艰巨,从政环境需要优化,等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全委会强调,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完整闭合的追责链条,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着力纠正“四风”改进作风,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工作中具体抓好五个方面:一要切实担负起选人用人职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坚决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坚决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二要切实担负起正风肃纪职责,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问题,毫不放松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要切实担负起源头预防职责,突出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在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四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支持职责,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级纪委要突出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五要切实担负起表率示范职责,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监督,当好廉洁从政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