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交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含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2014年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可免交考务费。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填报相应招聘职位。符合应聘定向职位条件人员可以应聘定向职位,也可以应聘非定向职位但必须符合相应职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
每个招聘职位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信息技术和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150分钟。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按应聘专业职位,由高分到低分,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定向职位和图书管理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制订,需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监督配合。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面试人员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最后一名如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省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这一顺序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复检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网上查询、查验证明、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资格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