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泉民要求,认真落实重心下移,进一步解决制约人民法庭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全省法院要继续坚持面向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面支持,着力解决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法庭工作活力,夯实全省法院工作基础。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宏观指导机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庭联系点制度,省法院领导每年至少2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中基层法院领导特别是基层法院院长要把深入法庭开展调研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帮助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完善业务指导和评先选优机制,构建符合人民法庭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在表彰奖励等方面适当倾斜,进一步调动人民法庭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人民法庭人力资源配置。要将政法专项编制向人民法庭倾斜,新进人员优先安排到人民法庭工作,接受实践锻炼,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坚持“做强法庭”与“做精机关”相结合,尽可能地把审判力量充实到审判一线、充实到基层法庭。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庭长的配备,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纪律作风硬、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选拔到庭长岗位上来。要加强人民法庭干警的职业保障,人民法庭干警远离机关,任务繁重,条件艰苦,在晋级晋职、学习交流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在审判津贴、加班补助等福利待遇方面要优于机关,让扎根人民法庭的干警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对于符合任职条件的,2015年底前必须全部落实到位;基层法院从本院提拔班子成员的,必须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要加强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所有列入规划的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严格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合理确定人民法庭建设规模,加强人民法庭安保设施建设,增强安保力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法庭干警的人身安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2015年底前全省所有人民法庭都要实现与三级法院局域网联接,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建设一处高清科技法庭,确保适应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需要。
山东高院院领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济南军区军事法院院长,全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省事法院院长,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负责同志,负责人民法庭工作的中院副院长和民庭庭长,基层法院院长,受表彰的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庭优秀法官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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