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则包括,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三项指标纳入银行机构监测指标体系,按月监测,按季考核通报。同时,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全市全部贷款平均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在监管评级时不将该项指标作为扣分因素。
此外,严禁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不合理的贷款条件。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解读】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旭:小微企业对活跃实力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在贷款方面的风险相对较高,这是此前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把钱贷给小微企业的主要原因。而政策的出台,放款了监管层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指标的管控,实际上是在引导银行在信贷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如果说银行贷款给大企业是吃肉的话,贷给小微企业就像啃骨头,但是,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银行既要吃肉,也要啃骨头。此外,并不是所有的小微企业都是银行信贷重点支持的对象,还是要选择优质小微企业放贷,在筛选过程中,政府审批的责任也非常重要。
■支持“三农”
避免农村金融机构“抽水机”效应
【政策】 在提升服务“三农”发展能力方面,青岛市同样提出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同时,鼓励银行机构新设网点在当地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80% 、县域存贷比不低于50%.
对合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所产生的预期增值价值的80%给予贷款,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政策规定适当优惠。
加大县域金融机构网点覆盖,增加社区支行设立数量,争取年内增设30家县域金融网点。同时,增加县域ATM 、POS、EPOS和其他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机具的布设,在实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际效用及水平。
【解读】 青岛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措施》对“三农”支持政策非常有针对性。此前,不少农村金融机构在本地吸收存款后,将资金转移到城市中发放贷款。形成了“抽水机”效应,这不利于“三农”工作的发展,而银行机构新设网点在当地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80% 、县域存贷比不低于50%的规定,将有效的避免这种情况,把钱留在当地。
■民生保障
之前没纳入保险范围的人群将受益
【政策】《措施》规定,对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给予全额贴息。正常经营、无不良信贷记录、初次贷款期间内按规定带动就业的创业成功者,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同时,加大对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根据贷款人的情况,对购买首套住房实施优惠房贷利率。积极满足居民大宗耐用消费品、新型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
此外,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商业经办、商业承办服务模式,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等险种的商业保险承办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养老机构责任险等业务,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