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滕州连续第10年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时间:2014-10-01 12:46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滕州市人社部门日前透露,滕州市连续第10年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此次调整标准是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标准分别按枣庄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5元、其他亲属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0元。

  该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后的津贴和费用将于近期发放到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记者 焦兴田)


    

相关阅读
  • 青银高速淄博服务区突然暂停服务 员工称因待遇问题
  • 山东农村社区居民享同城待遇 乡镇不得干预村民自治
  • 青岛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按8类不同基准费率缴费
  • 济南160辆豪华出租车下月全部上路 9元享专车待遇
  • 山东回应改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待遇:9大举措全省覆盖
  • 济南市居民医保缴费截至本月底 过期无法享医保待遇
  • 临沂男子因待遇问题情绪失控 坐在5楼楼沿上欲自杀
  • 济南2015公园年票12月1日起办理 莱芜市民享同城待遇

    • 上一篇:山东高职院校向女学生发假期安全返校指南:拒绝黑车
      下一篇:枣庄市中区崮山路有市民焚烧垃圾 火焰熏烤高压电线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