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农民工行动计划、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限放烟花爆竹等工作。
在5月30日取消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我市又梳理出第二批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并编制形成了《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会议指出,我市行政事项取消下放工作已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走在了全省前列,但目前行政审批事项还有进一步优化调整的空间,要对审批事项进行评估,做到再精简、再调整。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优化简化办事流程,解决体外循环问题,要利用信息化技术,减少行政审批交易成本。
在听取了全省实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汇报后,会议要求,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增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会议原则同意《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草案)》。会议指出,该《办法》将有利于打破城乡界限和居民身份界限,统一参保缴费标准和医疗待遇,增强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下一步要对医疗费用结算、医疗保险费征缴、门诊慢性病管理、普通门诊就医等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会议原则同意《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要求各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加强对城区周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逐一签订管理责任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限放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要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好节日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充分做好“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景点人员和文物的安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10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洪、石中和,副市长田志锋、白山、石爱作、张继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长周凤文,市政府秘书长杜昌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