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市场主体不仅在数量上有增长,质量和结构也在改善。尤其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吸纳投资能力强劲。截至9月底,全省新登记第一产业市场主体6.3万户,增长82.4%;第三产业58.3万户,增长47.2%;第二产业受国家宏观调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影响,发展相对平稳。
夏耕强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同时,还要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谁审批、谁监管,必然倒逼其他审批部门改变原来“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的管理模式,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也倒逼政府重新对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评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后置的后置。
今年,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从制度层面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突出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有效破解“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在“松绑、减负、清障、非歧视”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下一步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宽进”的同时必须“严管”。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已于10月1日起实施。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主线,推动由注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相对分散、各自独立的监管向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使市场主体不愿失信、不敢失信。
深化金融改革 提升服务实体发展能力
在山东大力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有力背景下,一大批市场经济主体遍地开花,但是, “草根经济”能不能基业长青?要创业,缺乏资金怎么办?这是许多创业者面临的现实问题。
解决创业融资问题,就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去年以来,山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各种新型抵押、质押贷款业务创新、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创新、保险服务创新等得到不断应用和推广。
与此同时,山东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草根”金融组织,强化其支农支小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400家,对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又如,山东鼓励农业合作社探索封闭的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在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国务院上报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方案,预计今年底、明年初将正式启动。
夏耕表示,当前我们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用于普惠金融,力争普惠金融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更大支持。
去年,山东出台了“金改22条”,提出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与我省实体经济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迈入新阶段。
一年来,去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265亿元,增长13.7%;今年上半年增长15.2%。目前全省金融业总资产超过9万亿元,是2005年末的约4.5倍;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6.9万亿元和5.2万亿元;直接融资和保费收入等增长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出台金融改革发展22条,目标之一就是通过提高金融体系市场化水平,使全社会金融资源配置得更有效率、更见成效。”夏耕说,一年来,山东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农信社改革、民营金融机构设立、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县域金融创新发展等工作蓬勃开展,有的走在了全国前列。夏耕说,这些改革的成效,今后还会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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