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孙冉冉)随着金乡县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油消耗量也在快速增加,目前,全县拥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70个。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金乡县六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工作,全面指导开展全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活动。
加强部门合作。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统一协调,部门配合,全面展开,联合验收”的原则,县环保局、经信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联合协作,摸清全县现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数量、位置、业主单位等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做好油气回收治理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及时反映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程。
明确任务目标。对辖区内加油站、油罐车进行排查摸底,制定了《金乡县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现有正在运行的63家加油站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治理工程,治理后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7家拆迁的加油站,另行选址重建时必须同步安装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建成运行后达到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全部工程竣工后,应将油气回收技术方案及施工单位有关资质证书送环保局备案。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新建油库以及新增的油罐车,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治理工程完成后,各相关加油站、油罐车要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环保部门将组织经信、安监、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和验收。现有的加油站要按时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不按时完成的,由环保和经信、安监、工商等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和不予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