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齐鲁网济南11月3日讯(山东台记者 廖亮)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山东省人大坚持人大主导作用、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今天,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省人大常委会将与研究院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络关系,直接听取立法意见建议。
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副处长曲光刚说,“尤其在制定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方面,我们可以提供第一手详实的数据。”
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当前,立法已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规范越来越具体,借助“外脑”和“智库”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金鸿说,“立法联系点可以使立法机关更加全面掌握不同群体的立法需求,让立法更接地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制处副处长徐金妹说,“使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尽量地向社会公开,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通过的法律法规更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我们的立法质量。”
针对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开通了人大代表和立法机关之间的“民意直通车”,将全年立法计划项目目录发给省人大代表,邀请代表积极参与立法活动。
省人大代表曾燕说,“(这样)我可以把基层群众的心声反映上去,他们虽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是他们生活在基层,对基层情况最熟悉也最了解。我觉得这种方式非常好。”
今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温守信:尤其是当前利益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要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充分反映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科学立法、立法为民的目标,所以,结合国情省情民情,听却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才能更加卓有成效的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原标题:山东省人大: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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