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强老年法律服务和司法援助,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近日,济宁市老龄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
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12月底,凡年满75周岁有立遗嘱意愿的的老年人,均可到所在行政辖区公证机构办理免费遗嘱公证。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民可到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办理;其他县(市、区)居民可到当地县(市、区)公证处办理。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依法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其他事物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务。
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涉老矛盾和纠纷,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推动“孝德济宁、幸福济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