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分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据了解,市政府确定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分区创建活动,创建范围为各区(含济南高新区)建成区范围以内。从明年起,国家卫生城市分区创建工作将成为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市政府确定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分区创建活动。据了解,国家卫生城市分区创建活动的创建范围为各区(含济南高新区)建成区范围以内。在创建标准方面,上述通知明确,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全面考核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维护创建活动和谐稳定等,使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考核方面,我市明确,国家卫生城市分区创建考核采取明查暗访和社会公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明查暗访由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按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综合评价评分标准,每季度实施一次,年度明查暗访平均分数达800分以上方可通过。通过明查暗访的区,将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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