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曲阜市公安局
曲阜市城曲阜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曲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曲阜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整治客运曲阜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客运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旅游城曲阜市管理,规范客运曲阜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客运行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曲阜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曲阜市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曲阜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客运曲阜市场秩序及违法违规客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各类车辆在高铁广场、火车站广场、汽车站周边、林前广场、后作街、鼓楼大街、景区门口、医院学校商场门口、高速路口等主要场所及路段违规停放,非法招揽乘客,扰乱公共秩序。
二、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利用机动车从事非法客运经营。
三、严禁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利用电动四轮车、机动(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仿真人力客运三轮车等从事非法客运经营。
四、严禁出租车违规拒载、议价、强行拼客、途中甩客和故意绕道;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严禁外地出租车在本曲阜市违规经营。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由交通运输、公安、城曲阜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围堵、伤害执法人员,抢夺被扣车辆,破坏执法设施,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曲阜市民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旅游城曲阜市良好形象,共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客运行为,选择乘坐合法运营车辆出行,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及违章车辆,举报电话:4469566。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曲阜市公安局
曲阜市城曲阜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曲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曲阜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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