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即日起,邹城市出租车每载客车次将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邹城市出租车起步价也将告别维持十余年的“5元时代”。
据了解,邹城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现行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期间国家多次上调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价格,燃料费用支出增加,但出租车运价一直未做调整, 造成出租车运营成本升高。此次调整,是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19号)文件精神,在借鉴济宁市、兖州区 等周边县市区经验做法,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现行基本租价基础上,每载客车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
邹城市交通 运输部门在出租车和营业场所的显目位置公布燃料附加费征收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并严格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质 量,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目前,出租车燃料附加费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由驾驶员向乘客另行收取,下步将对计价器进行重新设置,燃料附加费计入机 打发票,并增加语音提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