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2月13日讯 菏泽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决定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专项资金500万元、各县区安排不低于300万元,通过政府奖励、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训及电商企业、园区建设。
计划到2017年,菏泽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建成10处涉农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培育100家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涉农电商企业,开设1万家年交易额100万以上的涉农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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