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侥幸心理纵容贪婪、驱走理智的时候,一切终将走向悲剧。违法的事情做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2009年春,我被调往另一个办事处工作,期间,又遇到类似的事儿,当着送钱人的面,我只是稍微做了一下姿态,就欣然接受了3万元的贿赂。一次次的接受贿赂,让我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我早已把党纪国法丢到了脑后。2009年秋天,镇党委、政府安排我负责一个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工作,这期间我接到银行催贷通知,我经营的采石场购买机器设备的贷款到期,我不假思索,分两次从所筹集的工程款中挪用了2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还没有来得及考虑如何归还,便落入了法网。
古人云:“鱼在下,其欲在上,故死于钩;鸟在上,其欲在下,故死于网。”我为什么要心不明而学鱼上钩,目不明而如雀扑网呢?可惜再怎么后悔也晚了,我的名字已经深深地被烙在耻辱柱上了。身陷囹圄的严酷现实,无疑是自己以身试法的必然结果。
失去了自由,才懂得自由的可贵。夜深人静时,回味着过往的点点滴滴,感受着身份和地位的巨大落差,那种对自由的渴望,仿佛置身漆黑的深井,欲攀无梯,四处绝壁,也才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每当团圆佳节的时候,听着鞭炮齐鸣,看着月挂高空,那种对亲人的思念,才深深体味到什么是咫尺天涯!墙里如此,墙外更愁,一人犯罪,全家受到连累。自我被捕后,妻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她还要面对别人的嘲讽和非议,为我四处奔波。我记得入监后,妻子和儿子第一次来看我,隔窗望去,看着憔悴的妻子和沉默的儿子,我非常难过。是我这个不称职的丈夫和父亲伤害了他们。深深的自责和无限的愧疚,让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妻子忍着内心的苦楚安慰和鼓励我,劝我好好改造,争取早一天回到家中。妻儿对我的不离不弃,给了我莫大的精神动力,但深深的遗憾依然在我的心底无法抹去。我知道,无论将来怎样,我都无法治好妻儿现在的伤痕。反思自己的犯罪,我经常思索我的失去和我的未来,有几点感触最深:第一,漫长的刑期使我失去自由,吞咽着常人无法体会的苦楚;第二,丢了工作,没有一技之长和年龄优势,重获自由之后,必将面临生存困境,前途堪忧;第三,将终生背负犯罪的耻辱,永远都遭受世人的耻笑。
假如我没有犯罪,我也会和大家一样,接受社会的恩泽,享有国家的俸禄,每天在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中品味幸福。可惜,这一切只能是“假如”。拿自己的经历警示别人是可悲的,拿别人的经历教育自己是幸运的。没有人愿意当别人的反面教材,也总有人在不停的走向犯罪。希望大家接受我惨痛的教训,能有所启示,从思想上去根儿,在行动上止步;也希望所有公职人员时刻提高警惕,远离犯罪。
点评:
一个农民儿子,经历十几年寒窗苦读,逐步走上科级领导岗位,仕途一帆风顺。孰料,就是这样一个让家人为之骄傲和自豪的干部,最终却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锒铛入狱。我们不禁要问:曾经的贫寒生活难道还不能让当事人更加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吗?到底是什么让其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最终毁了前程、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看过其忏悔书,答案不言而喻:当侥幸心理纵容贪婪、驱走理智的时候,一切终将走向悲剧。违纪违法的事情做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许多落马官员都有过艰苦上进的求学生涯,也有过拼搏奋进的工作经历,但“根正苗红”代替不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持续改造,曾经的遵规守纪也不能保证自己能够始终抵御种种腐蚀诱惑。哲学家狄德罗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是由侥幸引诱犯下的,当我们犯下不可饶恕无从宽释的错误之后,侥幸隐藏得无影无踪。而下一个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它又光临了。”可见,侥幸心理是酿成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条件和诱因。
更可怕的是,侥幸心理还会产生麻醉作用,让人陷入自欺欺人的困局而不可自拔。忏悔者的自述正应验了这一“麻醉剂”发挥作用的过程。面对违法之财,原本“一口回绝”的他,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以“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作自我安慰,从而“嘴巴上假意推脱”,到后来面对行贿“稍微做了一下姿态,就欣然接受”,再到挪用公款“不假思索”,一步步偏移了人生方向,突破了为官底线,逾越了廉政“红线”,触碰了党纪国法“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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