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各类创业补贴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和创业单位申请创业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材料需加盖公章:
1、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3)身份证;
(4)《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所要求证明材料;
(3)经营场地租赁或承包合同;
(4)户口簿或居住证(大学生不需提供)、身份证;
(5)大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低保人员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农民工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应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6)《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3、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招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表;
(4)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
(5)《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以上各类附件可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自行下载使用。孙志威
微播报
自2015年10月8日起,市人社局创业服务窗口从市人力资源市场搬迁至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创业服务大厅181号窗口。地址:高区文化中路86号;电话:589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