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两部法规,科学解答了新形势下党员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最新成果。《准则》 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必将对树立党章权威、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邹城市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担当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一是加强学习、正面引导。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融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大讲堂、党课党校教育和干部政德教育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领导带头,强化表率作用,始终做到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二是主动担当、履责尽责。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坚持每年与镇街、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夯实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年中巡查、年末考核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和推动者。同时,支持纪委突出主业主责,全面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三是严抓严管、落地生根。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用好纪检监察12388举报热线、社情民意“三个平台”、流动信访大厅、干部驻村联户等载体和渠道,对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严查重处,有效震慑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党建抓不严以及“为官不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