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讯 近日,济阳县经三路三庆阳光花园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向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生活广播《民生早班车》反映称,金星物业按照0.6元收取物业费,小区的配套设施达不到收取费用的标准,经常乱收费,并且没有通过业主或业主代表同意,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对此,济阳县物价局回复称,该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整改。若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根据《山东省物业条例》,可由当地街道办进调节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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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济阳县物价局回复称,该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整改。若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根据《山东省物业条例》,可由当地街道办进调节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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