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讯(通讯员 郭召利 韦可)近期,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2016年春节前,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包括普法宣传和自查、执法检查两个阶段。其中,普法宣传和自查为11月下旬。全市开展送法律法规知识上门,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在重点场所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开展咨询宣传活动,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渠道。同时,用人单位对2015年以来的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
在执法检查阶段,全市将加强重点监控和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及时发现并解决欠薪问题。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逐户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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