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曹俐 通讯员 郭召利)21日,记者从济宁市保障改善民生调整社保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扶贫对象将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建立扶贫对象慢性病定期鉴定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市所有扶贫对象都将纳入医保范围,由县市区人社部门逐一核实扶贫对象的参保情况。凡未参保的,由村委会收集资料、乡镇人社所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扶贫对象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员全部参保,病有所医。
同时,我市将建立扶贫对象慢性病定期鉴定制度,从2016年起,每季度进行一次慢性病鉴定,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具体实施,符合条件的享受不住院也报销医疗费的待遇。重大疾病随时鉴定,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到家中现场鉴定。
“因病致贫的农户中,患有大病的比较多,医疗费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在医保待遇上有哪些措施呢?”针对这种情况,人社部门将从降低门诊慢性病和住院门槛费、提高慢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大病保险补助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减轻贫困户的经济压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