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至21日,济宁市司法局组织了2019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这是机构改革后,济宁市首次统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共7600余人参加考试。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据了解,此次考试由山东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实行标准化试题、标准化考场、标准化评卷,济宁考区设置了市直和县市区共12个考点,分级组织实施。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市司法局成立了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七个工作专班,多次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区司法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做好考区考点布置、监考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考试过程中严格加强场外巡查、场内监考,考场纪律良好,秩序井然,全体参考人员自觉遵守考风考纪,充分展现了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纪律作风和精神风貌。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建设进程,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奠定了坚实的队伍基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