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自烟台市商务局获悉,从8月份至明年1月31日该部门将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报手续。车主需要筹备8种手续材料到指定窗口办理手续,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从5000元至18000元不等。
老旧车补贴
6000元至13000元
汽车以旧换新,就是指提前报废老旧车、黄标车的同时,购置新车,可以享受补贴。老旧车,指的是应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应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同时,车主无论是先买新车、后报废旧车或者先报废旧车、后买新车都可以申请汽车以旧换新,但车主必须是同一人。
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黄标车补贴
5000元至18000元
记者发明,和老旧汽车相比,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比较细。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6000元。
车主需筹备
8种手续材料
据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车主需筹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车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车主)、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础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市区接收汽车回收的地点为位于烟台市新桥西路14号的烟台万通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其他各县市区都有指定的回收地点。申请地点为烟台市汽车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即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426窗口。
申请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的车主需要在2010年8月份到2011年1月31日前,持上述材料递交到这个窗口。如果车主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干规定,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查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现,车主购置新车时,在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还可以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人员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不在报废与换购的车辆范畴之内。除此之外,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以及报废、换购新车时间先后均无穷制。但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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