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7月27日电(记者 冯抒敏)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一伙同宗族的农村青年,购置大批霰弹枪等作案工具,勾结形成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法组织横行乡里,这个黑社会性质犯法团伙的33名成员今日被法院一审宣判有罪。
北海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以被告人杨觉和杨积俊为首的这伙黑社会性质犯法组织,在2005年至2008年期间,以合浦县白沙镇为运动中心,购置霰弹枪等作案工具,有组织、有预谋地在当地农村实行故意损害、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绑架等一系列违法犯法运动,致重伤5人、轻伤1人,绑架3人,非法拘禁7人,巧取豪夺逾10万元国民币。
此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通过开设赌场抽水渔利、放印子钱、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法运动聚敛财富,通过暴力、要挟手段垄断当地农村啤酒批发、废品收购等行业,为该组织形成和发展供给经济支撑。
“我当时正在镇上的一家饭店吃饭,这伙人突然闯进来驱赶顾客,我还没弄明白情况,他们就对我腿部开了一枪。”一名由于伤势过重而被截肢的王姓受害人接收记者采访时说。据介绍,该犯法团伙曾于2008年7月20日组织二三十名成员持枪公然在当地乡镇游走示威,给村民造成极大恐慌。
此间法院一审宣判,除目前仍未归案的杨积俊外,首犯杨觉及其余32名被告人,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损害罪等数罪并罚,分辨被判处逝世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并分辨处分金。
据悉,该黑社会团伙曾于2008年被广西政法部门列为重点专案对象,广西当年曾出动近千名公安、武警力量,百余台防弹作战车、防爆运兵车等警用车辆参与对该犯法组织成员的搜捕举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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