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上海市经济实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推动会昨天下午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要按照“三个为主”、“两个系统”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一整套科学的体制机制,在全市形成合力加快推动经济实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解决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
韩正指出,下半年经济实用住房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和有条件的郊区逐步推开过程中,要把握好五个要害环节:第一是加快建设,没有充分的房源,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真正落实,市、区县要形成合力,确保到2012年建设2000万平方米、30万套“计划科学、配套完备、工程优质、环境良好”的经济实用住房;第二是放宽准入,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和有条件的郊区逐步推开后,经济实用住房要形成必定的政策笼罩面,因此要根据实际逐步放宽准入,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第三是严格核准,防止在核准过程中产生猫腻;第四是公开配售,所有配售成果要在媒体上刊登,接收社会监督;第五是科学管理,确保经济实用住房共有产权、退出等后续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经适房:收入、财产限额均有所放宽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从现在起,经济实用住房工作将在全市面上推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经济实用住房准入标准已作调剂,着重放宽收入限额(将试点标准人均月可安排收入限额2300元放宽至2900元),适当放宽财产限额(将试点标准人均财产限额7万元放宽至9万元),并对不同人口结构家庭适当设置调节系数、以合理细化政策标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限额在上述准入标准基础上,上浮10%)。
经济实用住房全市面上推开的工作重点内容仍是申请审核和轮候供给;实行范畴是中心城区的全部街(镇),有房源条件的郊区各区(县)应同步实行,徐汇、闵行两区也要相应开展第二轮申请供给工作。
各区(县)要抓紧开展工作,总的目标是根据市政府颁布的经济实用住房准入标准,积极有序地开展申请审核、轮候供给工作,尽快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艰苦。
经济实用住房工作全面推开后,将面临宏大的申请人群和各项工作任务,预计2010-2012年,全市需完成超过20万户家庭的申请审核、轮候供给工作,以每户2.7人盘算,总审核人次在50万以上,年均审核量超过18万人次。
■公租房:面积把持在40-50平方米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行看法 (征求看法稿)》于6月4日至6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看法。
近期,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公开运动中市民的反馈看法,联合国家请求综合分析,对 《实行看法》作修订, 《实行看法》将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后施行。根据安排,务必年内公共租赁住房有本质性启动。
刘海生表现,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供给政策支撑,通过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础居住请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程度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给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重要着重于将住房保障笼罩面从户籍人口扩大到有基础稳固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基础形成本市更加完整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制度系统。
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发展计划和阶段性任务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谐,区 (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供给的实行管理。
运营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按《公司法》规定组建,独立核算,采用市场机制进行运作,以保本微利为营运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效。
公共租赁住房重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成套小户型住宅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把持在40-50平方米。
近期市政府正研究下降公租房前期建设成本、寻求低融资成本及支撑今后运营涉及的税费等支撑性政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