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5月20日讯( 通讯员 王玉新)聊城一货运公司雇员李某,在同老板出差途中,将货车车内卧铺下老板存放的6万元现金全部盗走。18日上午,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
据介绍,现年29岁的王某,是聊城市香江批发市场一家货运公司雇员。2009年10月24日,李某随同该货运公司老板王某去济南送货,在车上看到老板王某将六万元货款放在了车内卧铺下面,遂生歹念。次日凌晨,李某见老板王某不在,趁机将车上六万元货款全部盗走后,潜逃到天津等地,并将部分赃款挥霍。10月28日,潜逃到淄博周村的李某正好与王某相遇,王某等遂将李某扭送到公安机关。审查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而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18日上午,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对李某的指控,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为此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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