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广东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措施〉》(以下简称新《方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16年的旧版《方法》和《广东省疏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措施》同时废除。据悉,新《方法》将更有效地保证残疾人的权益。
《方法》修订的第一大亮点是“县级以上国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零至六周岁残疾儿童免费供给包含早期筛查、康复领导、医疗康复、帮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这将使全省10多万0-6周学龄前残疾儿童受益。广东省残联表现,正抓紧组织草拟具体实行细则,争取尽快上报省政府批准实行。
新《方法》还明白,“有条件的处所应当建设具有教导、康复、养护功效的综合性残疾人教养实验学校”,重点解决不合适在普通教导机构就读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单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任务教导问题。
在残疾人福利待遇上,新《措施》明白了各项补贴:对任务教导阶段且家庭经济艰苦的残疾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费、交通费等补贴;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别艰苦的残疾人在低保、五保户待遇的基础上给予生活补贴金;残疾人居家安养的,给予护理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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