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重点监测的44家新闻媒体共监测药品广告554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219条,监测广告违法率为39.5%。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197件,违法发布广告累计5次以上的药品共3个品种,违法药品广告已全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将市级以上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和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五次以上的品种名单予以公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审批药品广告,提请有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药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 发布媒体 刊播时间 次数 违法原因 处理结果 处理部门
冠心保软胶囊 天年药业有限公司 滨州市康乐大药房 滨州市新闻综合频道 2010-4-28 1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冠心保软胶囊 天年药业(哈尔滨)有限公司 济仁堂药店、永春堂永宁药店 泰安电视台图文频道 2010-04-25至2010-04-28 4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处方药在大众发布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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