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12时许,张女士在乌市新华南路车站等车时,看到车站旁的一家理发店门前地毯上有一些反光物。张女士走近一瞧才看清,原来那些反光物是硬币。硬币和铁钉被串在一起,固定台阶上的地毯。
“硬币是人民币呀,理发店老板的做法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再说,马路对面就是一所小学,真担心孩子们看到硬币被这么糟蹋会照着学。”张女士说。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张女士所说的理发店外看到,理发店外有4级台阶,台阶上铺着一张底色为紫红色的地毯,地毯上共用铁钉钉着12枚分币(有1分和2分两种面额),个别硬币或弯或翘,失去了原本平整的形状。
对于张女士的反映和看法,自称是理发店老板的一男一女不以为然。
“用硬币固定地毯没啥不合适。这些硬币是我们挣的,我怎么花、怎么用是我的权利。再说,那些固定地毯的硬币总额不到两毛钱,又有多大关系呢?”该店男老板激动地说。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喜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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